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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嘅草「管」人命,「悔」辱人性。
#酷刑罪 #反人道 #去人化
#PoliceBrutality #AntiHumanity #dehumanization #HongKongPolice #ChiNazi
【因果】【合法自衛及公民拘捕權】
全部都係因果問題。
以前個個都教:「俾人打,千祈唔好還手,有事要報警。」因為嗰陣大家仲信警察會...公平執法,仲信佢哋會保護受害平民,寧願蹺埋對手喺身後被人打頭都唔還手。
可惜過咗三個月,香港人被襲擊足足三個月,睇住警察不斷放走施襲嘅犯人,睇住施襲者打人斬人而唔會得到應得嘅制裁,大家先醒起我哋有「公民拘捕權」同「合法自衛」嘅權利,先至被迫學識自己保護自己,最後先會走到今日呢個局面。
喺血淋淋嘅暴力畫面背後,全部都係因果問題。而要停止呢一切嘅惡業輪迴,方法好簡單:唔想市民之間繼續暴力相對,就唔該警察唔好再選擇性執法;施襲者唔想俾市民用武力制服,就唔該唔好出手傷害人先。
P.S. 反對私刑,我哋提倡嘅係「合法自衛」。唔係主動出手傷害人嘅「私了」,而係面對暴力襲擊時執行合法嘅公民拘捕權、保護自己同身邊人嘅「正當防衛」。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2)條
任何人可無需手令而逮捕任何他合理地懷疑犯了可逮捕的罪行的人。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A(1)條
任何人於防止罪案時或於進行或協助合法逮捕罪犯或疑犯或非法地不在羈留中的人時,可使用就當時環境而言屬於合理的武力。
P.S.2 而因為法律寫嘅係「就當時環境而言屬於合理的武力」,所以各位自衛時真係要非常小心,諗清楚自己動機、留意環境同武力嘅程度,以免自己自衛變施暴。 See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