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胡國興邀請街工會面,了解勞工團體關注的問題,我們與香港廚師聯盟表達了港人工時過長,加班無補水的慘況,並提出立法標準工時實不能再拖。
胡官政綱終於出爐,工時規管作為當下最重要的勞工政策之一,胡官的建議無疑令人失望。梁振英上場後所成立的標準工時委員會已經研究再研究、諮詢再諮詢,拖到今天未有成果。胡官竟然又再拖延。不但工時劃界在48或50小時(其實部份公營部門已在實施標準工時,哪有48小時咁多),而且加班補水讓私人僱主自願性跟從,與標委會的「合約工時」式由勞資雙方自行協調工時與加班費,分別不大,均未能為打工仔帶來保障。然後,再拖兩年觀察一下巿場成效,才再立法......這樣的工時政策建議,我們不能苟同。
胡官標準工時政綱:...
//標準工時的概念值得認真考慮,比如在個別行業和職級將標準工時提高至每週48或50小時,以貼近現實情況。勞方所建議僱主為超時工作的時間支付1.5倍時薪的工資。我認為可循序漸進實施,由1.2倍開始,這項措施應由政府帶頭,讓私人僱主自願跟從,用兩年時間觀察對勞資雙方和個別行業的影響,如在巿場的成效不彰,即可立法訂定執行機制。//